公保喪葬補助
公教人員【本人】死亡
遺屬可申請哪些給付?
殮葬補助
1.由實際支付殮葬費用之遺族領受;如由遺族共同支付,則該依各遺族實際支付比例領受之。
2.夫妻二人同為軍公教人員,如一方死亡,僅能申請殮葬補助費,配偶不能再申請生活津貼之配偶喪葬補助。
3.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死亡者,可申請補助,惟給與之標公教 準,以最後在職之月俸額為準。
公保給付
目前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仍採一次死亡給付方式。
有關遺屬年金給付規定,須俟公務人員及公立學校教職員適用之退撫法律及本法修正通過後施行。
公保喪葬補助費有多少錢?
殮葬補助費用給與標準如下:
1.火化者,補助 7 個月
2.土葬者,補助 5 個月
以最後在職時經銓敘審定之本俸等級計算,但不得低於委任第五職等本俸五級。
公保給付費用與標準如下:
1.因公死亡者,給付 36 個月
2.非因公死亡者,給付 30 個月
3.繳付保險費 20年以上者,給付 36 個月
依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保險薪額乘以給付月數
公教人員【眷屬】死亡
被保險人可申請哪些給付?
生活津貼
1.父母、配偶以未擔任公職者為限
2.夫妻或其他親屬同為公教人員者,對同一死亡事實,以報領 1 份為限
3.申請(外)祖父母喪葬補助,以(外)祖父母無子女,或子女未滿 20 歲或年滿 20 歲無力謀生,且必須仰賴申請人扶養經查明屬實者為限
公保給付
1.死亡眷屬之父母、配偶或子女同為被保險人時,應於請領津貼之前,自行協商,推由 1 人請領
2.被保險人請領津貼之眷屬為生父(母)、養父(母)或繼父 (母)之一方時,在「不重領」原則下,可擇一報領
補助費有多少錢?
生活津貼費用與標準如下:
1.父母、配偶死亡:5個月薪俸額
2.子女死亡:3 個月薪俸額
公保給付費用與標準如下:
以事實發生日當月往前推算 6 個月保險薪額之平均數乘以給付月數得之
1.父母、配偶死亡:給付 3 個月
2.子女死亡:
•年滿 12 歲至未滿 25 歲的子女給付 2 個月
•已為出生登記且未滿 12歲的子女給付 1 個月
申請期限有多久?
本人死亡
-殮葬補助:死亡日起10年
-公保給付:死亡日起10年
眷屬死亡
-殮葬補助:死亡日起3個月內
-公保給付:死亡日起10年
補助多久會下來?
15日內,如超過期限,將加給利息。
資料來源:高雄市政府人事處